广大群众朋友们:
为了提升群众的就医体验,减少患者重复检验检查,同时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40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及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名单的通知》(陕卫办医涵 [2024]4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院再次被成功纳入陕西省检验结果互认单位。经临床实验室自评、专家现场评估和盲样的检测,结合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我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在原39项基础上增加至59项,有效的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现将检验互认项目公布如下:
C反应蛋白(CRP)
乙肝病毒DNA检测、丙肝病毒RNA检测、新型冠状病毒RNA(SARS-Cov2-RNA)
参与检验互认的所有项目已按照省卫健委通知要求在检验报告单每个项目上添加了“陕HR”检验项目互认标识,方便广大群众识别,可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认可,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我院始终坚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严格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全心全意做好诊疗服务,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积极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