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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三)小王反诈之--八类养老诈骗

发布时间:2022-06-28来源:宝鸡市凤翔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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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代办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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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则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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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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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恋”骗局其实就是“杀猪盘”骗局的一种,主要针对独身老人,通过网络发展成为网恋后,通过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随后拉黑对方,完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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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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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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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虚假养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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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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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称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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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中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从而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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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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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品”诈骗往往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前期通过各种手段了解老人的需求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赠送米、面、鸡蛋等小礼品,陪伴聊天解闷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开始推荐产品,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夸大“保健品”的功效,促使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实施欺骗。


销售虚假养老产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健康体验、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低价旅游”骗局

    “低价旅游“骗局,骗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免费组织旅游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组团,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远高于市场价格卖给老年人进行牟利。

警方提示



(声明:宣传素材转自“小王反诈”系列漫,由凤翔区城关派出所民警王林涛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