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 2022第2号)
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现就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不外出。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出村组、小区。
二、不流动。广大居民应减少流动,提倡居家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不聚集。广大居民不扎堆聊天、不聚众打牌、下棋,不参与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四、不接触。广大居民自觉远离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凤返凤人员。主动劝导亲友,近期不来凤返凤,提倡网络联系。
五、不聚餐。“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家庭宴会,不堂食。
六、不瞒报。本人及家属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凤,应主动及时向镇村、社区报告,不瞒报、不迟报。
七、不抵触。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核酸检测,遵守规定。
八、不抢物。广大居民要理性购买生活用品,不盲目抢购囤积。
九、不传谣。自觉通过官方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不传谣、不信谣。
十、不大意。广大居民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不随意丢弃。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主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社会面管控,加大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居民群众理解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宝鸡市凤翔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